单位拍卖的房产是否要缴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11:09
我单位的一幢宿舍楼于2005年底拍卖给了本单位职工个人,最近在办产权分割时,税务部门要求缴纳营业税,网上查了一下相关信息,没找到有关单位拍卖给职工个人的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不知哪位专家知道这个问题,烦请指教!同时请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或文件,万分感谢!!!
谢谢各位!
还想问一下,有没有可以免征该类税费的情况?如果有的话,具体有哪几种?谢谢!

纳税人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行为,无论是卖给单位还是个人,都应该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
  法规文号: 国税发【1993】149号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一)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
  征税。

  另外,shihuailei001 的补充回答都是对的,但是对于您单位的具体情况来说几乎没有现实意义。
  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或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或受让原值以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购置”,单位的宿舍一般是自建的,所以不能享受文件规定的扣除额。
  至于单位销售不动产,现行税法是没有减免税优惠政策的。

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单位或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或受让原值以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是5%的税率
国税发【1993】149号 有明文规定!

纳税人的以下应税行为,免征营业税:(1)纳税人的营业额末达到起征点的;(2)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3)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4)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