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的东西损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24:58
昨天我因为帮公司搬运货物,搬运的过程中,绑东西的绳子突然断了,东西摔坏了,公司说让我赔偿,我觉得心里很不爽,请问大家这合不合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过失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有过失,就要承担责任。这里的过失有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等几种。你在帮助公司搬运的时候,搬运过程中绑绳断了,要看你是不是“意识”到。具体分以下情况:
一,比如有人提醒你,“某某,绳子快断了,你放下重绑吧。”可是你还是很自信说“没关系。我觉得肯定不会断。”这时如果绳子断了,你就要承担责任,因为你有“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公司委托你搬运,你自己找的绳子,这时,公司处于完全委托状态,你作为受托人,应该履行受托人应尽的义务,也就是找一根粗细长短合适的绳子来绑,如果,是你自己找的绳子出了问题,你就有“疏忽大意”过失,根据民法,可能要赔偿实际损害。
三,如果是已经绑好的物品,你只是搬运,假设你没有故意倒拿,或者奔跑,故意晃动的话,你既不知道货物的内容,也不知道绳子是否合适,你只是搬运,那么如果绳子断了,你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这种偶然性可能并不能预见到。
四,假设你在搬运过程中,有故意奔跑,晃动,倒拿等故意行为,也证明你有“过失”,需要承担责任。
五,假设你事先感觉到绳子要断了,你也对周围人说,但老板或者周围人说“没关系,你搬吧,不会断的”,那这时,你和那个人共同构成疏忽过失,各承担一半责任。

1、如果是你以公司员工的身份给客户搬运,造成摔坏的,由你的公司向客户赔偿,如果损害的造成,你也有过错的,你的公司可以对你进行内部的一些追偿

2、如果是你本人把公司的东西损害了,它也可以让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