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司法精神病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43:07
8月2日我被202厂公安处的刘浩(付科长)带领四名男公安干警来到我家里.将我爱人绑架.几个大男人像抬肉似的抻胳膊拽腿地把我抬上了救护车,就这样我被202厂公安干警非法地押送到了包头市第六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在这里我向该院的医生说出了事件的本来真相(当时有五名医生在场).“我正在和单位领导赵成业打官司.他们(指身穿便衣的202厂公安处的人)都是公安处人员.我是他们从家里抓来的,我的家人都不知道的,我的衣服是他们扯烂的”.医生听到这里当即就向公安处人员刘浩和实了也证实了我所说的是真相.该医生告诉我说.“你回家吧”又向202厂公安处人员说“你们把她送回去吧.你们的事我们不管”.202厂公安处的人并没有让我回家,而是又将我押送到了202厂公安处.拘禁在此了三天,第四天他们给了我一份《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同时通知我说“你今后不许上班”
我于1997年开始向内蒙古检察院控告了它们对我进行的陷害行为,始终没有结果,2006年12月我聘请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我厂和包头第六医院,庭审发现包头市第六医院(精神病院)在1996年的时候没有司法鉴定的资质,医生也没有司法鉴定的资格,鉴定书是明显的虚假司法精神病鉴定,法院以我的时效已过为驳回了我起诉,下一步我不知道该咋办了,请专家给予指导,帮助。谢谢
包头市第六医院在没有鉴定资质的情况下给我出的鉴定书是无效的,我应该怎么办??

一、非法拘禁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诉讼时效为5年。显然已过。
二、可以要求第六医院进行民事赔偿,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为2年,但无论知不知道,20年还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