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怎么使税收优惠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04:16
我想设置一个总公司在外地的分公司!分公司采取哪种方式能在税收上优惠啊,并且分公司能独立的签定合同和有自己的帐户?谢谢各位帮忙解答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来说,分公司采取哪种方式,在税收上都没有很多的优惠。

  总公司应该考虑的是怎样对分公司进行管理,经济效益会最好。设置的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与非独立核算。

  关于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帐务处理

  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帐务处理与一般企业相同,即独立报税,独立做财务报表,独立核算,企业自负盈亏.有独立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非独立的分公司销售收入均应计入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而不是在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税务也应该在总公司汇总申报,分公司的账务只是做为统计公司销售情况而已,

  非独立的分公司不是法人,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一个会计主体,要设立会计机构,和正常财务工作一样,主要是向总公司负责。期末同样编制财务报表,结算损益并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后对外报送,纳税。区别点是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要设置内部往来帐户,作内部结算。如:总公司拨付资金。
  分公司做 借:现金
  贷:上级拨付资金
  总公司做 借:分支机构拨款
  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