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新觉罗溥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32:33
我记得在九几年的时候,《我的前半生》作者的老婆和爱新觉罗溥仪的老婆婉容打官司争这本书的著作权,但是我又在其他地方看到说婉容42年就死了,那到底是谁和作者老婆打的官司呢?(麻烦大家啦,我真的挺想知道的)

和李文达打官司争版权的,是溥仪的最后一个妻子李淑贤。

最近,《我的前半生》(全本)出版了。如果我问个问题:《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是谁写的?您一定会说:“这还用问,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呗!”原来我也这么认为。其实不是,这本书的真正作者是李文达。新出版的全本里,有张他和溥仪的合影。

认识李文达是在1988年,恭王府花园为毓继明举行的三弦演奏会上。因为毓继明是溥杰先生的本家侄子,所以溥杰先生也来了。在众多的客人里,我发现一个70岁左右、中等身材、体形微胖的人和溥杰等人握手寒暄。

我悄悄地问溥杰先生的秘书金子中先生:此人是谁?金子中告诉我:“他就是《我的前半生》作者,李文达。”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李文达这个名字,也是第一次听说,署名爱新觉罗·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原来并不是溥仪写的。

后来,以电影《火龙》和《末代皇帝》的拍摄为导火索,引发了《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纠纷。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直到1997年,李文达去世后才告结束。法庭宣判,版权归溥仪一人所有。还是在这场官司刚刚开始时,我在东长安街上老公安部大院的李文达住宅采访了他,听他讲述了《我的前半生》的成书经过。

关于《我的前半生》一书产生的经过,李文达说是这样的:

在抚顺战犯管理所里,许多被押人员写了自传,内容无非是反省自己所犯罪行,名字都一样:《我的前半生》。溥仪的一部,是由溥仪口述、溥杰执笔写成的,最初是一本油印的小册子。1960年由群众出版社印刷出版了这本小册子,印数只有几千份,供内部参考。由于溥仪是个特殊的人物,敢于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并有忏悔之意,实属不易,说明我党的改造工作很有成绩。因此群众出版社想公开发行这本小册子。编辑出版的任务,就交给了李文达。

李文达,原是公安部的干部,1958年调到群众出版社当编辑。他接了任务后原以为很容易,有一个月就够了。一看才知道,这本小册子只写到1956年;而且当初溥杰在写这本小册子时,手边没有资料,许多历史事件当时无法查对,因而说得不清楚、不具体。再者,小册子的内容和语气主要是认罪、忏悔,缺少有血有肉的情节。这样的书出版后,它的可读性必然大打折扣。要出版这本书,就必须删掉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