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感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36:15
这是一个逻辑学的的著名案例.

古希腊有一个名叫欧提勒士的人,他向著名的辩者普罗达哥拉斯学法律。两人曾订有合同,其中约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一半学费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则等欧提勒士毕业后头一次打赢官司时付清。但毕业后,欧提勒士并不执行律师职务,总不打官司。普罗达哥拉斯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向法庭状告欧提勒士,他提出了以下二难推理: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他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而欧提勒士则针对老师的理论提出一个完全相反的二难推理:如果我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我也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我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所以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合同约定+ 事实认定。因此,如果承认法院的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就不能拿合同的约定来对抗法院的判决,这时合同怎么约定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是庭审时的证据。这是第一次判决。
如果法律允许以同一事由另行提起诉讼,合同约定+ 事实认定包括这次判决,使最终的判决结果。
因此,所谓的二难推理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混淆了书面上的法律和事实上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