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为什么要为他辩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41:50
犯罪嫌疑人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为什么要为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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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是不是犯罪,在法官未审理及判决前,是不能做定论的,要经过审理程序,辩护律师的介入,是为公民正确行使辩护权提供保障,也是为避免审判出现错案提供保障。

公民即使犯罪,但仍然享有其应有得权利,律师辩护不是为了使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是维护其应有的权利,通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使其尽可能恰当地接受法律制裁。

同意一楼wxx1984的回答

如果不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话,我们怎么知道他犯的是什么罪,如何能给他做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不为犯罪嫌疑人辩护。那是不是意味着有人被冤枉成犯罪嫌疑人,明明是无罪,却由于无法辩护,仍然被判决有罪。没杀人却要被判死刑?
那法律和法庭不就没用了。那时社会还有啥秩序可言?只要说“你有罪”,就真正有罪了?窦娥冤啊,简直比窦娥还冤。

http://bk.baidu.com/view/333666.htm

恩。现在不是说要收回死刑权么?就是防止乱杀人!!!
所谓“疑犯不杀,无疑必杀”
其实就是基于“宁可错过千人,而不冤枉一人”
这是民主的体现。
中国现在逐渐民主了。
我想只要人民大众的思想能够成熟,能够“胜任”民主思想,那么实现民主也是可以的。
最怕的是本来就是很好的东西,然而却由于没有领悟到其实质而被歪曲了,造成很大的伤害。
民主其实是双刃剑,实现是有条件的。
法律其实就是最能体现民主的一个东西。

尊重人权不能因为犯罪就否认罪犯的人权即不可剥夺的辩护权: 和维护司法和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和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