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酒后伤人但自己受伤更严重,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11:33
我酒后打人,先打对方,但对方还手,把我的手打断了,对方的伤势只是皮肉伤,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1、酒后伤人但自己受伤更严重,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要看对方对这方的伤害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侵权行为,则可以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对方最初的还手行为是正当防卫。但是如果对方在防卫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比如你是动手,而他是使用器械从而造成你的手断,则可能够成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的,防卫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时候你从原来的行为人又变成了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民事责任。

可以肯定地说,你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你给对方造成的皮肉伤属于轻微伤害,比轻伤还要轻,因此你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你提到的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个人认为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但是因双方均有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赔偿数额,这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明确规定。

如果是你酒后打人,那么本身就是你去故意伤害别人,这里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再来就是,你说对方只是皮肉伤,却把你的手打断了,那到底是你先打到对方有伤还是他先把你的手打断?如果是你先伤的对方,那他也只能算是正当防卫,如果在你停手下,他还打断你手的,那他就是防卫过当。

打人是你不对,但对方不够成自卫,他把你打伤应该赔偿全部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