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级干部是什么职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7:09:06
厅级干部是什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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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级(总理), 副国级(副总理,国务委员), 省部级(省长,省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及区党委书记,直辖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部长), 副部级(副省长,省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及区党委副书记,直辖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副部长), 厅级(司长,厅长,地级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党委书记,巡视员), 副厅级(副司长,副厅长,地级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党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 处级(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委书记,调研员,公安局的支队长), 副处级(副处长,地级市的副局长,县委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