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大家帮忙看看。(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6:42:37
大家好,我在与丈夫结婚拿结婚证钱,买下现在与丈夫住的房子的首付款。然后一年后我与丈夫拿了结婚证,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结婚后的还贷款是我们家人一次性拿出来还清的。现在我与丈夫因为感情不和,希望离婚,不知道这个房子属不属于我们共同财产。
我想实际的知道,这个房子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在离婚时,是否是平等分配。

在生活中他是应该给你钱,但在法律面前好想就不行了,但我建议你还是去找找律师问问吧,这样不就一清二处了,谢谢,给分

当时你应该在交首付时办个共有权证.但是现在从法律角度不好说,就看他有没有良心了.不过男人都是很小心眼的.还是通过法律环境吧/

你这个问题有点麻烦了。
1、结婚前你付的款项算是你的,但是你要有证据!房产实行登记制,以登记谁的名字为准,这样你要是没有证据证明结婚之前的钱是你付的,这样才有可能说明你结婚之前付的钱是你自己的。
2、再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就是和刚才说的登记制有关系的。给你举个例子,某女结婚之前一次性付款购的房产一处,然后登记结婚,可是房产证到了结婚后才发下来。这样的情况,有的法院判房产属于女方,有的法院判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房产交易以取得房产证为准,这样的例子有不少,你抽时间从网上搜一下就知道了。一次性付款的都有可能判成共同财产,别说你这分期付款的了,所以说和法院的法官沟通很重要,这也是可悲的地方。
3、结婚后缓贷款的部分,肯定是共同财产,PNWAN1314给你的资料里面说得很明白了……“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总之,要是操作好了,婚前的算你自己的,婚后还贷部分算是共同的;要是操作不好,就都是共同的。
楼上说通过法律,但这可不能意气用事,沟通更重要,包括和你老公以及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