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一年没有同居,这算感情破裂吗?而且我们现在已经分开住了,这算分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6:48:40
谢谢,专家能回答我!

不算。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确认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如一方起诉离婚,应该争取一次判决离婚。有关司法解释有相关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算是了,从感情角度来说,基本已经破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