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无法收回的时候为什么列入其他应收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20:32:32

预付账款无法收回的时候列入其他应收款的原因是符合其他应收款,是因为:
1、首先需要确定所产生的预付账款的来源业务事项,亦即为什么会发生资金款项的预付行为;
2、一般地,企业对外支付款项,必须以合同作为依据, 那么,当预付账款无法收回,也就是说执行了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发生了无法收回预付款的事项),从而导致了款项的无法回收;
3、对于无法回收预付款项的要件,一般存在如下事实情形:
a、预付款企业违约,如合同已约定(若违约则不得收回预付款项的),那么该款项也就不能收回了,此时该款项依法转其他应收款后,经确认以列支于企业支出项目;
b、收款单位因故关闭(清算撤销、倒闭等等),那么,经催收等流程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可经依法转入其他应收款后列为坏账进行处理(按照坏账流程报备及相关财税处理);
c、由于合作双方在合同操作细则上存在歧义而导致合同的重新洽谈,此时预付款暂时未能收回(待洽谈后才能确定是否继续该合作的),那么在此洽谈期间,暂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只有当确认了处理形式后再予以作相应的处理;
4、综合以上,可见,当企业支付了预付账款时,合作业务处于尚未完结阶段,并未形成采购业务的应付事项的确认,因而不产生应付挂账的确认;而该合作业务事实上是属于货物或劳务的采购项目,并非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应收账款事项,因而也不构成应收账款项目的情形;
5、所以,该预付事项形成后无法收回的,也就只能作为其他应收款的由此而形成,无论从定义还是实际状况的角度上看,均与应收账款没有关联。

对于货款已付、货物以及结算的凭证超期未到时,会导致预付账款长期挂账。
所以对于款已付,货物以及结算凭证未到的预付账款,若是因为债务人破产、死亡实在无法收回,会计人员要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无法收回货物时,应转入“其他应收款”后确认坏账

没错。

规定只有转入"其他应收款"的才能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