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拖欠工资被老板打伤,可以起诉他吗?如何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37:02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老板(男,37岁)是骗子拖了3000块工资没给,跑了!我和同事找到他家,索要时发生口角,他动手打我们,我们几个都是女孩,只会躲,可我脸还是被擦破了,头也撞的很疼,去医院照了ct,医生说头没事,开了些消炎药。报警后不同意调节,后来警察下达处罚通知,对他罚款200元。可我医药费花了500多,还有误工费及扣发奖金1600多元,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这些钱能否要回来?他拖欠我的工资怎么要? 起诉书如何写?谢谢!
我想问一下 如果我单就他伤人来起诉可以吗 构成起诉条件吗 以什么理由起诉?

1、被人殴打,应当报警,如果轻伤以上,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轻微伤,则属于治安案件,会被拘留、罚款;
  3、另外还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4、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们要升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超过这一期限,除非有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否则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受理。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材料

(1)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2)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