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期延误引发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09:05
我委托船公司运输一票货物,由天津-迪拜,船公司告诉我是直航,但是过了2天,客人说查到这批货在宁波转船,而且需要停靠一个星期,但是我的客人手里是有信用证的,如果延误一个星期可能会超出信用证的日期,而且会错过旺季,造成损失,我想起诉船公司,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帮忙告知,并且船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
没有具体日期

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日期就比较难办。
你可以这样:参照一般直航需要的时间然后以对方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来起诉。《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船运公司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当时“船公司告诉我是直航”有声音材料或者其他材料证明就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