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算诈骗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1:39:28
我于5月分和客户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我是做贸易的,但属于客户先汇货款,然后再用客户的货款去上家进货发给客户.但由于我在这些时间把货款用掉了,现在一时间很难返还给客户,但我真打算把公司转让还掉货款,请问他现在告我诈骗.货款有12万多,请问要是真的成立了诈骗罪那要判多少年?我是公司法人代表.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与客户协商,给你个宽限期把货款还上。哪怕多还些。并且把收据留好。以防其他纠纷。

具体要看你能还多少了,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了。法院会根据你偿还的钱数来量刑。

只要你不是根本没有打算履行合同(比如你已经联系了供货的商家等),不是把资金用于个人享乐了,就不是刑事诈骗。不过还是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对方可以追究你的合同违约行为。

现在还不能确定就是诈骗,不过,如果钱被你挥霍了,就可能被认为是合同诈骗。如果成立犯罪,按照北京的标准,法定刑应该是三道十年之间。建议慎重处理。

一万以上构成刑事犯罪,据你描述应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事情应该是有转机的,你想,客户想要的是钱,你坐牢他也拿不回钱,建议找到客户,公司可抵给他或让他参股,方法多样,总之请他撤诉。

我觉得不算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