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协议的内容能做为下一个案件的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18:19
劳动者与企业通过法院调解程序最终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是解除后,企业不办理失业保险,说调解协议里是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这样情况,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法律意义呢?
2.劳动者该如何争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任何单位不得拒付。失业保险
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这是失业保险条例中说明的,说明其保险是强制性。
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