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营合同清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49:38
我公司与A公司在2002年3月签订“联营协议书”开一家书店.A公司以现金投资38万,包括房租押金及固定资产购置等,还有2万元的流动资金,2007年3月到期撤销该店并清算。清算过程中发生争议:A公司要求退还该笔流动资金。但在协议书里面清算条款中注明:清算完成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我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A公司投资(包括房屋押金,固定资产,及清算后的残值)返还给A.
请问A要求我公司退还2万流动资金请求,合理吗?
请各位详细解答,谢谢!!!!

以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无明确约定,该两万元流动资金应该在经营中转化为其它财产比如你说的残值,既然未约定返还此款项,你公司有权不还,当然双方应该按约定分割相应资产。
不过,这是一个合同纠纷,恐怕楼主这几句话想说清楚双方的具体约定和关系很难,准确分析最好带合同和相关资料找律师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