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赎人”体现了什么哲学观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30:21
鲁国法律规定,在国外沦为奴隶的鲁人,有人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向国库领取赎金。子贡(端木赐)在其它诸候国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领国家偿金。孔子说:“赐呀,你做得不对。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领赎金,并不损害你行为的价值;你不肯收领赎金,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另一件事恰相反。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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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子贡有无过错没有任何意义,而其价值在于"子贡赎人"对道德建设的影响。

在不同时期,对"子贡赎人"这件事的评价都可能褒贬不一。若强调无私奉献的时候,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若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时候,这种向法律挑战的事情是决不容许的。

道德是人类社会所必需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是与时俱进的。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之一和"礼仪之邦",有一整套道德体系和标准,强调"忠、信、孝、悌、礼、义、廉、耻"和"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和为贵、忍为高"、"存天理、灭人欲"等等。这些道德标准和理念,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对于其中的精华,我们正在大力弘扬,如"信"、"礼"、"廉"等;对于一些明显属于糟粕的,有不少已被人们抛弃,如"三纲五常"和片面强调"灭人欲"等;但还有一些很难对其一概而论。如,"忠"的对象应该是谁?怎样才算"孝"?用什么方式维系"和"?等等。

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传统道德、计划经济体制和以农业手工业为主的生产方式,特别是对西方道德标准的排斥,对"一大二公"、"为富不仁"、"同甘同苦"等的过分强调,使人们形成了"平均主义"、"越穷越光荣"等落后观念。这些道德标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确实起到了凝聚人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但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它违背人性,违背社会和经济规律,逐渐成为人们口头上的道德文章,而不能深入人心,真正成为人们道德规范,使人们言行不一、对人对己不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面对古今中外的文化,取精去糟、吸收扬弃,道德观念和标准不断进步。但一些与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相悖道德标准仍然存在,仍然在人们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如果下级反映了上级的违法行为,即使他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