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帘”字的历史典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1:01:10

“垂帘听政”的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最早可以追溯到旧战国时期。

战国时期皇帝去世后,如果继位皇帝年纪幼小,可以由小皇帝的母亲辅政。但是根据宫廷的规定,朝中官员不得直接观看和接触皇太后,所以辅政的皇太后一般坐在皇帝理政厅堂侧面的房间里,在房间和厅堂之间挂一帘子,听官员们与皇帝谈论政务。于是,这种由母亲帮助皇帝辅政的制度,就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垂帘听政”。

最早的“垂帘听政”,要数战国时期的赵太后。赵太后听从触龙的讽谏,把幼子长安君送到齐国做人质,求得齐军帮助,解了越国之危。

唐朝时,著名的女皇武则天在称帝前,也曾搞过垂帘听政。

宋朝有两个垂帘听政者。一个是北宋的高太后。她是宋英宗的皇后。英宗死后,神宗即位仅一年就死了,由年仅10岁的哲宗上台。高太后“受英之托”,以太皇后(皇帝祖母)的身份听政。另一个是南宋的谢太后。咸淳十年(1274年),恭宗即位时尊她为太皇太后,垂帘听政。

北宋时期的辽国萧太后,在其子圣宗即位时,也是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其间与宋真宗订立了有名的“澶渊之盟”。

简称“垂帘”。皇后、皇太后临朝听政,处理国家大事,因在宝座前设帘遮蔽,故称。归政叫“撒帘”。历史上的“垂帘听政”多因嗣君年幼。《旧唐书•高宗纪》:“自诛上官仪后,上每视朝,天后垂帘于御座后,政事大小,皆预闻之,内外称为二圣。”《宋史•礼志二十》:“乾兴元年,真宗即位,辅臣请与皇太后权同听政。礼院议:自四月内东门小殿垂帘,两府合班起居,以次奏事,非时召学士亦许至小殿。”又“徽宗即位,皇太后权同听政。三省、枢密院聚议……曾布曰:‘今上长君,岂可垂帘听政?请如嘉佑故事。’”又《后妃传下•哲宗昭慈圣献高皇后》:“帝闻事急,诏禅位元子,太后垂帘听政……朱胜非等诱以复辟,命王世修草状进呈。太后喜曰:‘吾责塞矣。’乃以手札趣帝还宫,即欲撒帘。帝令胜非请太后一出御殿,乃命撒帘。是日,上皇太后尊号。”《元史•后妃传•定宗钦淑皇后》:“定宗崩,后抱子失列门垂帘听政者六月。”《清史稿•后妃传•孝钦显皇后》:“咸丰十一年十一月乙酉朔,上奉两太后御养心殿,垂帘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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