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各位帮看下,我该如何解决。关于工伤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7:46:47
A某在某网吧做收银员(因为是私人的,所以没有任何的劳动合同),上班时,被一同事B某无意中用剪刀刺伤。伤口不是很大,但在眼睛下方淤积了一片淤血。送医院后住了约半个月,但当领工资时,却是按她的工作的天数(受伤住院时没算)发的薪水。她住院时的医药费是网吧代为支付的,B某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出院后,网吧以人手不足为由,让其每班的上班时间均有十几个小时(平均上班时间还是8小时),但A某的上尚未痊愈,还有些淤肿,消肿的药已经吃完了。现在,A某可以向B某索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药费和复诊费等费用吗?A某在领工资时,对于领到的薪水有疑问,问说为什么B某没有支付她受伤后所用的费用时,网吧经理说“网吧已经帮你支付了住院时的所有费用,所以他不用再给。”这种说法对吗?A某该如何索取她应得的费用呢?又有那些费用可以索要呢?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时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不是工伤的认定范围吗?如果向B某索赔精神损失,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可以索赔多少呢?

首先要认定双方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没有合同,但是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A的情况就现在看来,不应是工伤。所以网吧不需要支付赔偿
A可以向B通过诉讼的形似追讨误工赔偿,医疗费用等

关键是你的行为,是要因工作原因而引起,与工作有因果关系,才能判定为工伤,在这一点上存在争议。
B因为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为是否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害,关于这起事件中应该不构成工伤,所以网吧不担负责任。
关于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这些费用均为B出,而网吧在这起事件中交纳了住院的费用,名义上可以说成是替B出的,所以医疗费用可以不追究,但是其他费用可以向B追究。

你列举的都是工伤的认定范围,但有一点被认定是工伤的不一定就赔,下班途中被公车撞了,这也算是工伤。网吧应负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误工费。别的诸如你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几乎拿不到,中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这项规定,你即使提了也拿不到多少!还有就是金额尽量合理,可以使法院在最短时间内判下来,你也节约时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