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出错多给了我钱,假如认得我,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44:18

看看是多少钱了
你最好还是'先下手为强'
还回去吧,,

你不用负责任,不过如果银行通知你还款,你坚持不给的话,就属于不当得利;就要依法让你给钱了,闹到你单位上,名声也不大好听

哎,银行这种事情。。。。
要是你转帐转到别人帐户上去他查一下不知道要多久
可是他要是给你多钱了,很快就会查出来的
深圳前不久就有一个柜员多给了个零
SBXX的

需要的,属于不当得利,银行会有监控设施记录支付过程,你办理业务同时又在银行留下了自己的实名信息,所以是需要归还的。

还回去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不然你多拿到的钱就属于一种“不当得利”。

不还的话就是不当得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