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出现纠纷了,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11:30
李某与杜某系夫妻,二人同住甲市城关区无线电厂家属楼,但在老家乙市郊区有房6间,由其长子明居住,96年该夫妇车祸双亡.老人的长女梅已出嫁某大学,住甲市.老人的次子可于98年考上乙市某大学,因该大学离长子明较近,可便要求明之妻将父母的遗房腾出一间由自己住.明之妻说"明因犯罪已被判刑5年,不在家,自己不能做主;并且有4间房已经出租,租期未满不能腾房"为此发生纠纷,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某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审理中发现除明、可2位继承人外,还有老人的长女梅、娜2位继承人.经法院通知,梅表示放弃继承权,不参与诉讼,娜则既不明确弃权,也不愿参加诉讼.
在法院对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案外人于某找到法院,说明夫妻现住的6间房是84年其与死者共同经商时共同出资购买的,自己有一半产权,并向法院提交了购房时两人共同签名的房契.
请问一下,这个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啊?还有,上述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原因
谢谢各位了!!

案件参与人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诉讼地位就看是谁告谁了啊。
可以明确的是夫妇两的人留下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按法定城区飞给4个儿女,但是有一个女儿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另一个女儿虽然表示不愿参与诉讼,但是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所有的遗产应该由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