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进来看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8:35:53
前几天在德克士(快餐类)打工,当时说的是干半年,但是我只干了15天左右.不想干了,也没有签定合同,当时我是交了200元的服装押金,餐厅发的都是旧的工作服,我就说不干了,餐厅的人对我说,不干可以,但是你的工资就没有了,押金我们给你,我说为什么?他们说,你现在是训练期,由于餐厅培养你造成的损失,你要来承担的,所以我们只能给你押金,不能给你工资,我当时想, 我出力了,我也干活了?为什么就不给我工资呢?只是押金给你,而我这半个月的工资就不给我了吗?我当时因为怕不给钱我就说了,押金我不要了,我没有签定合同,你应该可以把工资给我好吧,那的经理说要跟老板说一下,让我再去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们你们说,这个钱我要的是不是跟亏?我是不是要把全部属于我的钱都拿回来???希望各位请帮我下,如果该全部拿回,那我要该怎么说呢?
对了.收取我200元的押金.给我开了一张.收据单!!前3天是试用期,我已经通过了,这3天是白干的,而且现在还没有签合同!

的确是应该要,可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讲,你是无法要回的,因为你们没有合同,所以,就没有形成一个书面的文书,所以
走到那里,你都不可能胜诉!
以后注意点,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签合同!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问一下:你们有约定试用期吗?这个很重要,因为在试用期内你随时可以走人,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叫你走人,而且都不用负任何的责任,也不用赔偿任何的损失.至于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跟你要回属于你的工资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你和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还有,你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有没有对所谓的培训及费用做什么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们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属于弱小群体,而劳动法也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建议你找一下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咨询一下,他们会给你更专业的意见的.

可以要回的,建议你先保留好你在他们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你的考勤卡,押金收据等,然后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下

双方都无耻,首先你经不起考验,任何工作都是有人干的,你认为你比别人高,脏活、累活都干不了,那你在任何单位都干不长。
做任何工作都应该从基层做起,你好好想想。如果是你的企业,来的人都是干几天就走,还要工资,你会如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