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ACCO125125老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47:03
acco125125老师您好!公司是私营企业,由于厂房搬迁,原企业在税务局已注销,工商未注销,现在新址注册了新公司,老板要求把原公司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转到新公司,请问应如何结转?需要到工商部门说明吗?另与客户签合同是以原企业的名称签的,现在开发票以新企业名称开,客户要求新企业到工商局证明原企业与新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

你好。

从题中看,题中转入新设企业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可作为与股东往来处理,即:
借:固定资产 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股东

至于原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对方同意,新设企业可以承受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即承继原企业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相应享有原合同权利。操作方面,可以由新企业、原企业与合同对方签署相关协议,由新企业取代原企业的合同当时人地位,原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于你说的“工商局证明”问题,据知没有类似的业务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主管工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