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钱给别人没有注明还钱时间,3年了,现在想要回,时间是否超出了法律的保护时间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06:37

如果在这三年时间里,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曾向他主张过你的债权,从法律上讲应当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根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还钱时间的,诉讼时效为出借之日起两年。
现在你只能是先向他主张还钱,如果他承认,能还最好,如果没钱,马上还不了,那你就让他在借条上写明什么时间能还钱,并标日期。这样在法律上就可以视为其放弃了时效利益,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没有超出诉讼时效,可以起诉并受法律保护.
理由是没有约定还钱时间的,应当自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你必须有证据证实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对方承诺履行,否则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你不可能从他拿过钱的时候就知道他不会还你了的,其间,你不可能一次都没有问过他还钱之事,找出原因,找出证据,这样诉讼时效就接上了。二楼给你的方法不妨一试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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