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样证据能帮我讨回借款吗?支付令或诉讼的费用会是谁讨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16:22
我们是过去的情侣。但她欠我钱。现在我需要钱了,我录了一段电话录音,还我打了一份借据,让她亲笔签了这张借据,还印了指纹。
一、电话录音内容:
1、本人道出对方姓名、借款时间、至今已经多长时间、接着催还;
2、对方回应是想还我钱的,但要待明年!
二、借据内容:
1、本人因投资房地产事业于贰零零陆年肆月贰拾肆日向XXX借来壹万零壹百元正(人民币)。获得借款方式: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通宝卡(卡号:955998XXXXXXXXXX)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XXXX支行(行号:0032)取得。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44XXXXXXXXXXXXXX
日期:2007.05.06

录音里她说要明年,可我是没有答应的啊!录音是在得到借据之前录的.对方好像没什么诚意想还呢!正烦着。。她是从我的卡里提钱的。所以我还让银行打了一张我账户关于那笔提款记录的表。借据和录音有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吗?请赐教。谢谢各位。
就为一万元的借款起诉对方会不会有点划不来啊!我能自己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欠我钱的事实。支付令是怎样的?如果对方对这支付令视而不见时呢?申请时需要提供证据的吗?申请支付令或诉讼的费用会是谁讨的?
电话录音时对方用的是手机啊;借据是我打印出来的;她是从我的卡里提钱的;这些里面会有问题吗?

基本没办法,私人协议无效的.

1、录音并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借据如果是对方在打印出来后签字捺印的,可以证明债务关系,但仍存在一定的瑕疵。
3、申请支付令,对如果提出异议,法院并不做实质性审查,支付令将自动失效。
4、支付令的费用,如果对未提出异议由对方承担,如果提出由申请人承担。
5、你的证据应当是可以证实债务关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已经签署了借据且借据是完整的,那么借据完全可以单独作为证据使用,无需提供录音的。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录取的录音,虽然可能影响法官的观感,但是很少作为定案依据的,除非你的借据不够完善才考虑作为辅助证据。

都是专家啊

为一万块翻脸 不值

我看这钱,还是不要讨了,有点大男人气概,毕竟朋友一场,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