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33:40
我在1999年6月与某一开发商签合同购买一房,现得知这一座楼房是某单位与这一开发商共同开发的,在2000年4月此单位又将我购买的房子卖与别人乙,并为此人办理了房产证,房子2000年10月交工后我领到了钥匙并已入住,当时办理房产证的钱已交与开发商但一直未办理,现才知道此开发商已不知去向,开发商所属单位已倒闭,现在乙拿着房产证要求我搬出,我该怎么办?
可我签的合同早啊,另外,单位与开发商共同开发房子,谁有权利卖房呢,难道我只有自己承担损失吗,开发房子的单位有责任吗?

那你没有办法了,只有想搬出了,因为人家有房产证,而且还是合法的,这事的所有责任都在开发商,可是人家现在又跑了…………
因为房产归属单位显然和开发商有合同在先,某些房产是属于那个单位支配的,你的情况属于开发商非法买卖房产,和那个单位显然没有任何关系,你签的个人房产买卖合同显然属于开发商违法签定的,既然开发商违法在先,您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