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问题~~!!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15:53
我分别打了两张借条给A,后来A通过法院起诉了我,但他只起诉了一张10万的,另一张没有起诉,后来法院判我还钱,我把分了四次还给他,可法院执行厅的不认可我还了他钱,说钱是还他没起诉的那张借条,可是我在打官司之内还的他钱,肯定是还他起诉的啊,怎么可以算那张没起诉的呢?法院的人这么说动对不对?法律是如何规定这方面的?
执行厅的理由是:
你的钱必须从通过法院途径来还,你们私下还的不算.
这...这有道理么?

对于A的这种处理方式,确实比较罕见。但是,从法院的角度看,这样的说法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你的欠款的履行并不是通过法院履行的,因此对于判决的执行,自然会倾向对债权人有利的解释,更何况你付款的时候并没有要对方出具收条来说明还款的性质。

找出证据说明您还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