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到期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15:06
在个百度知道里面看到,在进行贴现时,贴现利息=票据面额×贴现率×票据到期期限。

我想知道票据到期期是怎样计算的!

请告诉我答案,谢谢!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利率*期限(若是不带息票据,则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

例如,6月1日开出一张期限6个月的商业汇票,到期日是12月1日,假如你8月1日去银行贴现,则贴现期为8月1日到12月1日,即贴现期为4个月.
若9月15日去贴现,则贴现期为15+30+30=75天(9月15天,10月和11月为一个整月,按30天计,期限算法为算头不算尾)

自票据贴现的当天为起点计算,到票据的票面到期日为止的这段期间为票据贴现到期期限。

以一张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例,假如汇票的到期日为1月31日,持票人选择在1月1日贴现,则贴现到期期限为31日。

  (1)如果汇票使用实际日期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

  (2)如果汇票是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则到期日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 对于相符单据,或虽不符但付款行没有拒付的单据,到期日应为付款行收到单据后的若干天。国际商会在第R266号意见中指出,到期日应从收到单据之日起计算,而不应考虑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所需的时间。如开证行意指付款期限是从审核单据认为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开始计算,则信用证中应有相应的文句。

  ② 对于不符且付款行拒付,但随后又同意接受的单据,汇票到期日最晚为付款行承兑汇票日后的若干天。汇票承兑日不得晚于同意接受单据的日期。

  (3)在所有情况下,付款行都必须向交单人通知汇票到期日。上述汇票的期限和到期日的计算也适用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即也适用于不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