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际法》方面的案例(之八),请各位朋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56:42
甲乙丙三国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在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问:新约能生效吗?为什么?

本案涉及的是条约冲突得解决。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 1 )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不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即适用后约,先约失效。 ( 2 )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 ( 3 )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所以,新约在甲乙两国具有约束力,但新约需经丙国承认才能生效。

可以生效,甲乙发生纠纷使用新约,丙甲或者丙乙发生纠纷使用老约。

国际法理论......

可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