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帮忙介绍一下驾驶执照考试么?全国都是通用的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58:36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符合规定条件初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到市卫生局体检站或街道、乡镇以上医院体检。
  (三)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下设的培训分部进行培训和考试,领取《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
  (四)到车管分所报名,领取学习驾驶证。
  (五)持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其他机动车学习驾驶证的,自发证之日起分别在六十、四十、三十、二十日后,到车管分所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第一百八十二条 驾驶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免体检)。
  (二)按规定参加培训和考试(汽车类准驾车型驾驶证增驾非汽车类准驾车型的免考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到车管分所交验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增驾手续。
  第一百八十三条 初次申领汽车驾驶证及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人员参加法规培训考试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三张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下设的培训分部办理报名手续(增加准驾车型的还应交验原驾驶证),并交纳200元培训费。
  (二)领取学员证参加培训,学满21课时后持证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准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学习)。
  (三)考试合格的,领取有效期为一年的合格证及盖有交规考试合格印章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持《合格证》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参加驾驶技能培训。
  第一百八十四条 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应按下列规定办理驾驶员登记备案手续:
  (一)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集体到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统一办理;无工作单位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办理。
  (二)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港、澳、台人员及外国人,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外事科办理。
  (三)新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领取正式驾驶证时,由所在车管分所发给备案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办理,登记备案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