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何在,公理何在”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33:06
曾姓朋友生日,七人聚会,晚餐后曾姓朋友已在宾馆开房留众人住宿,但众人不肯。邹某自愿驾车,结果将曾姓朋友的车驾与另一车相撞,曾姓朋友被甩出车外昏迷并造成重伤,其余六人当场死亡。两车焚毁报销,可这件事给曾姓朋友带来了灭顶之灾,自己的车报废不说,还惨遭妻子,妻兄,兄长,兄嫂撞死。事后曾姓朋友变卖所有家产垫付三十万。而另一死者家属上告法庭,要求曾姓朋友赔偿,法庭宣判曾姓朋友赔偿十多万,理由是车主是唯一幸存者,而邹某驾车反不负责,按交通法规定这种情况驾驶人员若免死罪还要负经济责任,但法院判其没有责任,理由是其妻无偿还能力,但邹某生前有一项承包工程,何谓无偿还能力?曾姓朋友身背数十万债务,车烧,失去四位亲人,几寻短见,甚好被亲友发现劝说幸免,否则酿成大祸,要他陪钱不是逼人走绝路那是什么?哪有这种判法?这不是拿刀主的刀杀死刀主亲人而不管么?这叫他何处寻公理?怎样才能讨回一个说法?请求大家出谋划策,最好附上法律条款。
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全面的回答,同时附上法律条款。那个中顾律师联盟的网页提问后没有反应,想从大家这里得到一些宝贵的意见。谢谢!

具体的还是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认定的,作为肇事司机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人尽管不在了,但其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承担必要的责任。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相信自己!相信法律!!

在中国法定车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者没钱陪的话,才由车主赔。

如果直接跳过肇事者追究车主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车主可以就驾车的肇事者要求赔偿的。

应当起诉邹某的继承人要求以其遗产承担责任。

如果按法律的话,他的确得赔偿,但法律不外呼人情。
法律应该按车主的实力量力而定!

首先车主承担责任,在其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肇事司机追尝,你朋友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肇事人的财物即可,法律是支持的。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