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结婚后买的房,名字是甲方的,甲80岁死后,如何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18:47
甲80岁死后,如果乙还没有死,那么乙分得一半房产之后,余下的部分跟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则乙拥有全部房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甲乙结婚后买的房,虽然名字是甲的,但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楼房应当先分出一半分为乙所有。剩余的一半才是遗产。同时《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因此剩余的一半房产由乙和四子共同继承。即把剩余的一半房产再平均分割成5份,乙和四子各得一份。乙对楼房所占有的份额为:1/2+1/10=6/10,四子各得楼房1/10。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从中扣除一半后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乙及4个子女平均分割。如果乙已经死亡就会很麻烦,涉及到乙的父母的继承问题。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4个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