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丈夫有外遇,但无法证实。孩子已成年,女方及子女应怎么样可以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10:44

如有条件可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按婚姻法46条进行赔偿,并且在分割财产时适当女方。另外,如果家庭共同财产中无子女份额,则离婚时一般无子女的财产权利,子女不参与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尽量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和相关财产的证据,因为在离婚中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
孩子已经成年,与此事无关了。

子女成年,夫妻离婚与子女没有关系了,不存在子女争取利益的问题。

对于妻子,离婚分割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如果能证明对方有过错,则妻子可以多分或要求男方赔偿,但不能证明的,则就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