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合同法中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30:47
多给点例子啊,要写论文用

这个问题很大啊!
说几点吧,我这里肯定说不全!
首先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能力的问题,在英美法中都有规定未成年人(Infanta,Minor)、精神病人(Mental patients)、酗酒者(drunkards),都属于缺乏订约能力的人,,他们订立的合同是情况可以产生三种结果:具有拘束力;可以撤销;无效。如规定未成年人对于必需品(Necessaries)所订立的合同是具有效力的,对于其他的合同可以在其成年后予以追认或撤销。

其次,英美法系中对于合同的形式也有特殊要求,对于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可以分为签字蜡封合同(Contract Under Seal)和简式合同(Simple Contract)两类。像英国法规定了三种合同必须使用签字蜡封形式:1、没有对价的合同,2、转让地产或地产权益的合同,包括租赁土地超过三年的合同;3、转让船舶的合同。简式合同主要可以参看英国1677年的《诈欺法》(Statute of Frauds).

三是,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各国都有规定的。英美法中的非法合同包括:1、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2、不道德合同;3、违法合同;

四是,合同的真实性,这一点中对于错误的认定英国法和美国法略有区别。欺诈和胁迫认定交一致。

最后就是在英美法中对于合同的解释也影响着合同的效力。

我就说这些,肯定还可以补充!

肯定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无效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