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证人危险吗?请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18:25
前两天,我一个公司的老板让我作证,告另一个老板,我刚毕业,是那公司的员工,就写了份没发工资等的材料,没出庭作证,他又证人,请问我这算证人吗?危险吗?被告好像因为诈骗判刑挺重的,我的身份证都写了
,有没有事啊,我什么都不懂,我还年轻。。。。呜呜。。
我没有座伪证,我写的都是事实,...谢谢各位,这些道理我都懂,我只是担心我的身份证号码泄漏,会不会对我或者我的父母造成危险

不能说没有一点风险,但一般是不会有事的。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有一天你的权利受到侵害,却因没有证人而无法维护,你是何感想!
这样的事还是越少越好!

你有作伪证的嫌疑。要小心!

你即使不出庭,也算证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因此,不出庭提供的证据是证人证言。
另外,你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否则会构成伪证罪。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不要担心,只要你如实回答,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至于你补充中所说的危险,从现实中来看,是有危险的。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保护证人有规定,但是还不是很完善。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从常理分析来说,你或你的家人肯定有潜在的危险。
具体也要分析你的证言对其定罪量刑起着所起的作用,如果你的证言其的作用越大,潜在危险越高。
不过从你简单对案情的介绍,仅仅是诈骗,不是特别严重的罪行。而且定罪量刑也是综合分析各种证据和情节,不会单凭你的证言或其他证据来定罪量刑。
关键的问题是,担心的多余的,已经作证了。你无法收回了。坦然面对吧!

有一定风险,那要看你是否做了伪证,会有袒护,知情不报的问题,如照实回答,没事的,真相大白,你有功劳的

做证不存在功劳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如果你是知情者,应该有做证的义务,可是在事实上你不适合介入.对方是否会报复,要取决于他的性格和做人理念.
不知道你是否会把分给我,我还是要负责任的对你说,如果我是他,而且我日后能够找到你的话,我会报复的,可我不会对你的家人如何.
如果他服刑期满了,而对方仍然具备一定的实力,你必须要注意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