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中关于个人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17:43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年满60岁退休,才可领取退休金。问? 若,未到年龄,投保人身故。其往年已缴纳的保险金,会如何处理?是返还?还是进行其它处理?专业回复?
满足条件,退休后,领取2年养老金,然身故,其保险金(个人账户缴费部分)会全部退还吗?死亡后,还会有其它项目的钱给继承人吗?
没读什么书!再啰嗦问最后个一个问题?谢谢!
1.个人账户缴费余额部分,余额?不懂请解释一下?它是怎么支出的呢?不会2年就支完了吧?
2.之前去地方社保局,打听,专业回复:只要社保局对投保人,一履行发放养老金义务后(即使就只给了1个月的养老金投保人就死亡的)其保险金(含个人账户)全部纳入公共部分,不予退还,只发给丧葬费。遗属生活费?没有? 这是国家规定。
一再补充,见谅!2个问题请再费笔墨! 感谢!马上。送分。

参保人未达到退休年龄因故死亡,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单位划入部分并入统筹基金了)及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的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退休后领取2年养老金身故(死亡的下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账户缴费余额部分及利息会全部退还给继承人,同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费。
个人账户缴费余额是指参保人退休后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后剩余的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它是退休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所占养老金总额的比例不大,大约领取10年以上才能为零。
2.地方社保局的解释不对,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余额不予退还没有政策依据,发给丧葬费是正确的,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不发遗属生活费不符合国家规定。

应该是受益人领取--一般是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