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长春市图书馆把刚买的一辆自行车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55:53
我已到派出所报案了,但是我想请专家指点一下,图书馆有没有责任,图书馆已把小偷偷车的全过程录了下来,警察让我等着就走了,我停车的地方正好有间屋,门牌写着某派出所的责任区值班室,但他那屋没人,如果有人我的车就不会丢,警察说那里没人值班归图书馆值班,可是我每天到图书馆看书,没见过那屋有人值班。我到图书馆看书交钱了(每天一元钱),不知这算不算与图书馆有合同关系。图书馆应不应该赔偿我。

这个好像派出所都不太管,就是登下记,好像是城市不足五百还是一千了的,不给立案,就是做一下登记,你这是赶上现在严打偷自行车的,要不都没人管。像这种小事你费了半天劲也不会弄出什么结果,你的心情我理解,我也总丢自己车,但都没有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了,什么时候开上车了,丢了就有人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