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一个农村合作社的交流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49:37
我是市农业部门的,市里要开个农村合作社发展大会,我局要出一个交流材料,不知哪位有,请贴一篇,谢谢各位.

昔阳县是老解放区,到1951年,中共党内领导层对老解放区的农村政策发生了一场重要争论。这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和华北局写了一份《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提出一些新的看法。报告说:"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如搞不好,会有二个结果:一个是使互助组涣散解体,一个是使互助组变成富农的'庄园'。"报告主张"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到否

定它"。

华北局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为了慎重起见,华北局负责人薄一波、刘澜涛先后去请示刘少奇。刘少奇明确表示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刘少奇认为,土地改革后农村小生产者的自发力量是不可避免、不能阻止的,也是不可怕的。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使农业生产提高,农村生产发展,另一方面使农村重新发生阶级分化,少数人变成富农,一部分农民重新破产变成贫雇农。"刘少奇这样设想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土改后,一方面是广大的自发势力、富农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是工会、党的政治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的发展。两种潮流同时发展,其中有斗争,最后要依靠国家领导,只要共产党人的脑筋不糊涂,就能保证社会主义的胜利,而不是自发势力的胜利。"

毛泽东知道刘少奇对中共山西省委的批语和谈话后,把刘少奇、薄一波、刘澜涛找去,明确表示他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而不支持刘少奇等人的意见。随后,毛泽东要陈伯达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在1951年9月召开的中央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上通过。12月15日,毛泽东把这个决议草案批转全党,要求各级党委"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互助合作运动由此在全国农村逐渐大步开展起来。

1952年,中共昔阳县委按照山西省委的意图,开始在白羊峪、赵壁等村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年年底,昔阳县委决定,在全县原有5个初级社的基础上,1953年要发展到34个。为了办好初级社,已经升任昔阳县委书记的张怀英派出县里的三个劳动模范,即畜牧业模范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