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据和打欠条在法律意义上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20:18
有朋友向我借钱,是让打借条好呢,还打欠条,有哪位懂法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

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具有清晰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法院并不否定借条用欠条的名义打出的。

但是,从法理的严格意义上,借条是民间借贷的最确切的用语。欠条一般指各类民事关系的字据,比如:合同中履行义务一方由于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而出具的欠物的欠条、单位之间借用物品的欠条等。

民间借贷最标准的格式是借条格式。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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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