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27:53
我一个朋友和女朋友吵架,我朋友的同事跟着下来了,原因是我朋友的同事背叛我朋友暗地里想追我朋友的女朋友.我朋友和他女朋友也劝过他,他们俩都说我们俩的事没你事,让他走开,可是,他没听他俩的劝告,争吵中我朋友拿刀想砍他的男同事,被他同事抓住了刀刃,俩个人相争之下,他的同事由于握住了刀刃,而且,用力过大,手受伤了,现在他同事手的筋短了两三根,肌腱也短了.医生说要住院半个月.请问这件事警方会怎么处理,如果上了法庭我朋友会被判什么刑? 谢谢 拜托

故意伤害

典型的故意伤害。

看伤情吧,如果是轻伤还好说,如果造成了重伤,你朋友估计在监狱里住个三五年了。

轻伤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调解的,这哥们故意会愿意调解的,虽然你朋友还没和他女朋友结婚,这哥们有追求的权力,但是还是他也有错,毕竟朋友妻,不可欺。

不过这被砍的哥们,够男人,为个女人敢抓刀的男人,挨砍跟抓刀,这可不是一个档次的,挨砍是躲不过去,抓刀.....那就是爷们了。

  这种情况未必构成故意伤害,要是具体情形而定,有可能属于过失。如果不在构成重伤。就不属于刑事案件,解决好民事赔偿问题就可以了。如果是故意,那就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