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随意涂改病历多次是不是医疗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8:36:22
我在医院看病,本来不算大病,可院方说需要做手术,做完后并没有好转,并且病情加重,院方解决不了,就把病历做了多处涂改,我想知道涂改病历属不属于医疗事故?我想通过法院解决问题,请各位帮帮我,谢谢各位好心人.

朋友,很同情你的处境,但我认为涂改病历不属於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医院涂改病历是在你手术后无好转之后进行的,与你病情加重无因果关系,因此,单就涂改病历这一行为来说,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如果医院之前严重不负责任,误诊你的小病,然后进行不必要的手术,导致你的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是手术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你的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最后,祝早日康复^-^

1、单是改病历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举报,如果是因为医疗事故构成刑事犯罪,为逃避刑事责任而进行的,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就是从重情节,如果是其他人所为那就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如果你们认为是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不是。这种行为只是违反了违法行为

不是啊,只是违法而已。可以举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