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这种做法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33:41
我的一位朋友的存单中的钱居然在外省被人支走了,但卡和折全在我朋友手里.银行的答复是外省存在一个经济犯罪团伙,让客户自己报案,并称和他们无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与银行被盗但损失客户承担有什么区别?据说还曾经发生过好几起类似的事情.银行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吗?把钱存在他们那是信任,仅仅一句经济犯罪不关他们事就可以了吗?求助大家了!
谢谢大家了,我朋友从没用卡提过钱,仅仅是在商场刷卡消费过

这种事情发生好多次了,银行是认卡不认人的,所以说错在你朋友。这种情况通常是你朋友在ATM上取款时不小心,被人用盗号设备复制了卡里面信息,然后复制的卡,最后取钱。建议以后取钱时观察一下ATM是否有附加设备,特别是插卡口是否有明显外凸卡槽。检验方法是遇到可疑情况用手上下活动插卡口。这种情况时目前比较流行的经济犯罪手段,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求助。

如果证据属实的话可以起诉银行,银行是有责任的,上周刚有农行的一个类似的案例,判银行失职进行赔偿!

确实需要客户自己报案,不过被告是银行。客户自己是无法判断存单重的钱在外省还是本地被取走的,唯一的可信内容是“存到银行的钱被银行弄丢了”,所以只能告银行。

一般签发存单的是定期存款吧。目前中行定期存款根本不能办理省辖外定期存款的支取、转出。

银行是有责任的,但是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没有外泄相关资料(自己没有过失),这样可以要求银行赔偿相关损失~~~~~~~~~~~`

个人猜测估计是储户的个人资料或者密码被盗窃。导致钱被取走。
报案是肯定的。
关于责任认定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料失窃是因为储户自身的原因还是银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