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直发不出去?很急啊,律师先生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41:33
有件事要向各位懂法律的人求救了!
事情是这样的,2个月前有一对身上带着酒气的男女来我和我朋友合伙经营的快捷式酒店登记住宿,当时他们俩人都比较清醒,要求登记证件时他们都同时掏出了证件,但我们只用男方做依据登记了...
事后的一个月,警察来我酒店,要求查看当天大厅录象,说1个月的那对男女中的女方告男方强奸,所以来调查取证,他们走以后我本以为没事了.. 可是..
今天我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说那天那个女受害人把男方和我酒店一起告上了法庭,以我酒店提供作案场所为由..要求赔偿....

我该怎么办?? 我真的有责任吗? 真的很急 明天就要上法院了!

酒店不存在过错,不会承担责任。

早干吗了,明天开庭,现在才考虑。不过,还好,如果你酒店没有过错,应改是没有责任的。

(1)法庭上是讲证据的,我看不出女方有任何证据指证你们是男方的共犯。

(2 )你没有登记女方的证件只说明你们管理有过失,不能说明你提供作案场所。

(3 )目前你可能遇到最坏的结果是由于你们酒店管理有过失,法院判你酒店赔少量钱给女方,最好的结果是根本不用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你们完全不用担心。

希望解答对你有帮助^_^

首先你不要慌,因为法院是要看证据的,从你的描述上,你方并不存在过错,你只要如实回答,把当时的情况说清,就可以了。
因为你已经进到了自己的职责,因为你们只要尽到登记的义务就可以了,她的控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从你介绍来看,你并无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