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期间产生的差价谁收取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11:33
例如:一只某股票,甲以20元卖出,乙以18元买入,刚好他们俩由计算机撮合交易了,那么甲乙交易后的差价2元被谁收取了??是证券公司还是上市公司???

谁都没赚取,因为如果18元是那个股票的价值(记住不是价格,价格和价值是有非常大的区别)2元的差价是被想甲那样的高价卖出的人赚取得,上市公司只是长期看没有赚

这两元在理论上是甲获得了

无法成交。

怎么会成交的呢?
撮合交易是在双方都认同的一个价格上面成交的啊.
比如,我16买的,20卖的,那我一股就挣4元.
而他是6买的,20卖的,可以说他的钱被我赚了.
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