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会被罚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21:03
我不活了,我是销售人员,前段时间售出几台设备,客户要求开增值税发票,当时我们还没认定一般纳税人,到了近两个月认定完一般纳税务人了。才给客户开,要开的时候,我才发现没有把17%税点加在全额上,后来开票的时候,又遇到财务不小心把票写错了,这次我给公司签的这单,可能公司赚的不多,真气自己。
想问一下,作废的增值税专用票,会不会被税务局罚款呢,我们是厦门地区的,罚款是要罚多少呢,我也不想多问公司的人,只想在网上请教一下,谢谢。

不用罚款。
当月开错的发票,可以即时作废,没有罚款这个说法。对企业的影响有一点:企业每月领发票都是限额的,作废多了,本月不够开,要去税局申请增量,就这一点。

若是已经跨月,可以红字冲回再重开一张正确的,但是要到税务局开一张"证明单",这也是比较好办的,税务局不会在这为难你。

唯一有种情况,会被罚款,下面举例说明:

某机械公司销售一批工具给北京某一企业,并开出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对方收到发票后却说发票有问题,该公司在没收到对方退回发票的情况下便将这些发票在自己的防伪税控机中做了“作废”处理,谁知,对方早已拿着这些发票进行了认证并抵扣了税款。

这样作废的发票就会被税务局罚款。

扩展资料 

发票作废情况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