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丢失,已写明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如果别人捡着以后拿这张借条向借款人索要,有用吗?焦急等待,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37:37
今天钱包给偷了,别人得到借条有没有用

说的都没错,但从实际出发,建议书面通知债务人,不得向他人清偿债务,并保留回执。避免出现表见代理的情况,债务人向持有借据的人清偿了债务,你也就没法寻求法律上的保护了。

没有用的
谁要拿你的借条去和被借款人要钱 那小偷不就抓到了
你应该早点和被借款人说明 还有就报案把 配合公安机关把小偷抓到将他绳之以法

都已经写明了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借款人在没有接到被借款人的债权转移通知时,仍要向被借款人履行债务,还就是说,就算有人拿着捡来的借条向借款人索要,借款人也可以以没有接到被借款人通知为由拒绝向第三人付款,

1、报案(整件事情及利害关系需说明)。
2、通知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借条丢失及原因(先口头让当事人知晓此事,再尽量快速出具书面通知。)
3、重新写一张借条,将原借条做废,需在新借条上说明清楚。
4、等待小偷自动上钩,将他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