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支机构的汇总缴纳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17:44
总公司在北京,现在在扬州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办事员要求我们提供总公司所属国、地税出具的分支机构汇总缴纳证明。请问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还没有办下来,总公司所属国、地税能够出具此证明吗?还是说必须要分公司的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总公司才能出具证明呢?

你们总公司给分支机构缴纳过所得税吗?如果缴纳过肯定是有的,总公司给分公司缴纳所得税时,需要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你们分公司刚刚开始办理,还没有经营,肯定没有缴纳过所得税啦,你就跟办理的人说明情况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