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物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8:06:27
我把学校后门的锁给拆了,其他并无损坏,只是掉了一个固定的螺丝,学校就索赔1000人民币,并且开好发票,新换扇门,并且要我出1000.这扇门完全可以简单的修好,就要螺丝拧上就行,这样学校做是不是违反了什么?
我非常谢谢大家给我出谋划策.我等这次反校结素后,看看结果.如果依然这样的话,我也只能借助法律了

这简直就是在欺负你,你先和它们把事情原因说明白了,并且告诉它们你完全可以修好,如果它们不听你就直接打电脑到教育局,最好是国家教委,省得地方官官相互,如果是几十元也就认了,这钱也太多了,这哪里有学校呀?比收保护费还厉害,朋友你上这个学校我很同情你呀!

这就等于把一个偷了一块钱的人给毙了。
你说违反了什么?
哈哈

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你完全可以选择修理而不必赔偿整扇门的价钱。
这是你的权利

法律关于公共财产或私有财产遭到侵害的赔偿原则明确表示,消费者无法以“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等方式实施赔偿的话,可采取“赔偿损失”的方式,但赔偿的金额只能是“同价赔偿”,即买一个新的;或修理好花瓶所付的实际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抬高赔偿价格以示惩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最后经协商,两学生以花瓶估价75元的价格作了赔偿。

学校这种高于物品实际价格的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而学校非行政机关也非行政机关指定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故学校这种处罚是违反行政法的,可以对学校提起诉讼。类似于偷一罚十这类的处罚都可以认定为行政处分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