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劳动仲裁后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05:15
我在六月二十二日申请了劳动仲裁,昨天收到劳动局通知,决定七月二十日开庭审理,我预交了500元的处理费.申请仲裁的原因的是1.公司拖欠工资,前几天刚发了1.2.3月份的工资,现在还欠着4.5.6月份的工资.2.有时候加班没有工资.3.工资计算不合理.拖欠工资是主要原因!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李律师,1.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拖欠工资的证据是工资卡)我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吗?2.在开庭之前这段时间我还用去上班吗?如果不去公司有权按旷工处罚我吗?3.如果我胜诉,处理费是不是要退还给我?4.要是公司在开庭之前把工资发下来了我怎么办?
麻烦专业人士在百忙之中抽空给我解答一下,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离开庭还有二十多天,我很着急,怕公司对劳动局行贿,我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劳动局提前开庭审理吗?

一、你的胜诉把握很大,但是,你必须搜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词等);
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具体的劳动法上面有规定;
三、开庭之前比应该去上班,即使不上班,必须请假获得批准,否则,企业可以以你旷工为由处理你,甚至将你除名或开除;
四、开庭之前把你的工资发下了,企业仍然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他们拖欠了你4、5两个月的工资;
五、如果你胜诉,可以要求仲裁企业支付费用,但你必须在仲裁申请上面就请求或者马上补充请求,否则,仲裁可能没有这一项。
以上意见,供参考!

1、胜诉的可能性是100%;你可以要公司赔偿
2、要去上班的,不去是可以按公司的旷工制度来进行经济处罚的;当然你也可以向公司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这样就还会按旷工处理了;
3、如果你胜诉处理费不会退给你,是由公司来承担,应该是公司直接付给你;
4、公司在开放之前如果把工资发下来,这是不影响开庭的,开庭仍然是可以继续的,你还是会胜诉,因为在起诉的时候公司有拖欠这是事实,这要有这种事实存在就是可以了;

1、所谓胜诉都是相对的,你的大部分仲裁理由,还是可以得到支持的。理论上讲,应该是算你胜诉了,你的仲裁理由1,关于拖欠工资部分,可以得到支持。仲裁理由2,可以视证据证明情况得到部分支持,仲裁里3,关键还是看证据,个人认为获得全部支持的可能性不大。综上,大部分理由可以获得支持,应该可以认为是胜诉了。你有权利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不过一般会没有人这样申请,因为意义不大,无论仲裁委还是法院,如果判决拖欠工资的赔偿,除双方有明确约定,或法律有直接规定外,一般只能判决拖欠工资期间的银行利息。

2、可以去上班,而且应当支付工资。

3、仲裁委会视案件的处理结果,决定仲裁费用的分担,你的大部分理由可以获得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大部分的仲裁费用,由于你预交了仲裁费,所以仲裁委会判决对方把他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直接支付给你。

4、要公司在开庭前把工资发放到位,你应当申请变更仲裁请求,如果你所有的仲裁请求内容都得到了满足,你应当申请撤销仲裁。